青海省委书记、省总河湖长 吴晓军
青海省省长、省总河湖长 罗东川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青海工作,先后三次亲临青海考察,两次参加全国人大青海代表团审议,明确了“三个最大”省情定位,为青海发展绘制了历史坐标、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省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紧扣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重大战略任务,深入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多措并举推动河湖长制从“建章立制”到“系统治理”,再到“打造幸福河湖”迭代升级,全省河湖面貌持续改善、水生态质量稳中向优、水源涵养功能稳步增强。
一是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开创河湖保护治理新格局。省委、省政府把持续深化河湖长制作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重要制度安排,加强工作统筹,推动协同治水。过去10年,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每年主持全省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听取地区总河湖长和省直部门述职,部署推动“六大任务”落实落细;每年聚焦一个主题共同签发总河湖长令,压实省到村五级河湖长责任,相关工作延伸到约1.6万名河湖管护员和“马背河湖长”、摩托车巡护队等志愿队伍。着眼长治长效,通过省人大立法颁行《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将工作要求上升为法定职责,连续8年将履责情况纳入地区部门绩效考核,累计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3个市州6个县(市、区)给予激励。开展“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巡视,以政治监督促进生态文明制度落实,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新格局。
二是坚持系统治理、空间管控,重塑河湖生态环境新面貌。严格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国土空间管控制度,依法划定省域3518条河流及242个湖泊管理范围,编印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河道采砂规划等,建立矢量坐标数据库,实现“一张图”管理,重塑空间完整、功能完好的水域岸线生态空间。减存量与遏增量并举,出台水域岸线管控、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管理,重大涉河湖问题零增长。开展水生态保护、取用水管理、河道采砂等多个专项行动,累计核查河湖遥感图斑1.9万余个,整治“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2133项,恢复自然岸线约115公里。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61.2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从“十三五”末的76.72%提升至77.6%。2024年全省水资源总量约960亿立方米、出境水量约780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分别偏多49%、29.8%,水资源涵养功能显著增强。
三是坚持民生为要、共建共享,绘就人水和谐共生新画卷。始终把加大水生态产品供给作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锚定“河畅、水清、业兴、民富”目标,以人口、产业和经济主要分布区为重点,一体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和幸福河湖建设。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完成116条河湖健康评价,打造省级幸福河湖100条。保障了全省重点河流生态流量、重要河湖岸线监管率、3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均达100%,群众满意度超90%。在此基础上,聚力建设美丽青海,印发《青海省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通过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实施水系连通、岸线保护治理、堤岸生态化改造、生态缓冲带修复,到2030年高标准新增打造40条幸福河湖。
站在“十五五”开篇新起点,青海省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部署,全面建设安澜江河、生命江河、幸福江河,进一步完善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贯通一体的江河湖库保护治理体系,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审核:吴镝
责编:李攀
检查校对:魏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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