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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2期--【总河长谈河长制十周年】

2026-03-09 13:19:43

来源:水利部河湖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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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2期--【总河长谈河长制十周年】青海省总河湖长 吴晓军 罗东川:一以贯之深化落实河湖长制 奋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黑龙江省总河湖长 许勤 梁惠玲: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 奋力谱写龙江治水兴水新篇章


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各地各级河湖长、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全国江河湖泊面貌发生历史性改善2026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十周年为总结河湖长制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取得成效,推动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进一步营造全社会珍惜河湖、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从本期起,《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简报》推出“河长制十周年”专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河长围绕河湖长制实施以来本省份工作情况,畅谈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供各地交流借鉴。


一以贯之深化落实河湖长制 奋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青海省委书记、省总河湖长  吴晓军

青海省省长、省总河湖长    罗东川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青海工作,先后三次亲临青海考察两次参加全国人大青海代表团审议,明确了“三个最大”省情定位,为青海发展绘制了历史坐标、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省政府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紧扣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重大战略任务,深入践行新时代治水方略,多措并举推动河湖长制从“建章立制”到“系统治理,再到“打造幸福河湖”迭代升级,全省河湖面貌持续改善、水生态质量稳中向优、水源涵养功能稳步增强。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开创河湖保护治理新格局省委省政府把持续深化河湖长制作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重要制度安排,加强工作统筹,推动协同治水。过去10年,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每年主持全省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听取地区总河湖长和省直部门述职,部署推动“六大任务”落实落细;每年聚焦一个主题共同签发总河湖长令,压实省村五级河湖长责任,相关工作延伸到约1.6万名河湖管护员和马背河湖长、摩托车巡护队等志愿队伍。着眼长治长效,通过省人大立法行《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将工作要求上升为法定职责,连续8年将履责情况纳入地区部门绩效考核,累计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3个市州6个县(市、区)给予激励。开展“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巡视,以政治监督促进生态文明制度落实,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系统治理、空间管控重塑河湖生态环境新面貌严格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国土空间管控制度,依法划定省域3518条河流242个湖泊管理范围,编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河道采砂规划等,建立矢量坐标数据库,实现一张图管理重塑空间完整、功能完好的水域岸线生态空间。减存量与遏增量并举,出台水域岸线管控、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管理,重大涉河湖问题零增长。开展水生态保护、取用水管理、河道采砂等多个专项行动,累计核查河湖遥感图斑1.9万余个,整治“四乱”问题2133项,恢复自然岸线约115公里。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61.2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从十三五末的76.72%提升至77.6%2024年全省水资源总量约960亿立方米、出境水量约780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分别偏多49%、29.8%,水资源涵养功能显著增强。

三是坚持民生为要、共建共享,绘就人水和谐共生新画卷始终把加大水生态产品供给作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锚定“河畅、水清、业兴、民富”目标,以人口、产业和经济主要分布区为重点,一体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和幸福河湖建设。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完成116条河湖健康评价,打省级幸福河湖100条。保障了全省重点河流生态流量、重要河湖岸线监管率、3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均达100%,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在此基础上,聚力建设美丽青海,印发《青海省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通过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实施水系连通、岸线保护治理、堤岸生态化改造、生态缓冲带修复,到2030年高标准新增打造40条幸福河湖。

站在“十五五”开篇历史新起点,青海省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部署,全面建设安澜江河、生命江河、幸福江河,进一步完善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贯通一体的江河湖库保护治理体系,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 奋力谱写龙江治水兴水新篇章

黑龙江省委书记、省总河湖长  许勤

黑龙江省省长、省总河湖长  梁惠玲


黑龙江省忠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和视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维护国家“五大安全”、建好建强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重大使命任务,加快绿色龙江、幸福龙江建设,大力推进生态振兴,严格落实河湖长制,以治水之害、用水之利、彰水之美的实际行动,筑牢“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的政治忠诚。

一是坚持政治站位,扛牢治水兴水责任。黑龙江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把治水管水兴水护水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推动以“河湖长制”促进“河湖长治”。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召开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九次全会,对“十五五”时期奋力推进生态振兴,加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和保护作出谋划部署。2025年,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总河湖长会议、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查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部署推动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工作。省总河湖长、省级河湖长带头巡河督导42次,全省2.4万余名河湖长积极履职,推动河湖面貌持续向好。

二是增强防御能力,织密河湖安澜防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救灾减灾理念,坚持预字当先、以防为主,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决守牢水安全底线。2025年,持续健全完善黑龙江、松花江、嫩江、乌苏里江等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全年完成堤防工程、护岸工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等项目投资161亿元。构建“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感知系统,提高预报精准度,关键站点预测误差达厘米级。出台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修订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健全山洪灾害联合预警“叫应—反馈”机制,调度25座大中型水库拦蓄洪水6.13亿立方米,连续多年实现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的“四不”目标。

是守护生命江河,厚植绿色生态根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护江河湖泊”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动江河湖泊面貌持续改善。2025年,组织实施母亲河复苏行动,努敏河等3条河流实现非冰封期全线有水,全省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稳定在99%以上。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截至“十四五”末,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十三五”末分别下降21%和47.02%。大力实施河湖保护治理项目,2025年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86.7%,超国家考核目14.1个百分点,松花江干流水质连续4年保持优等级。

    四是打造幸福河湖,绘就惠民利民画卷。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探索河湖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河湖生态优势向高质量发展优势转化。2025年,制定出台省级幸福河湖建设行动方案和实施方案,构建“四廊八脉多点”幸福河湖格局。实施幸福河湖建设试点三年行动,建成省级幸福河湖315处,超计划95处。积极拓展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实施夏季避暑和冬季冰雪旅游“百日行动”,开展“中国·哈尔滨国际冰雪节”、“冷水鱼·冬捕季”等系列活动,以水资源的充分利用助推全域全季旅游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责编:魏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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