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机构名称变更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有关文件精神,自2024年9月1日起,不再设置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由省水利厅承担相关工作,对外可以浙江省河长制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省河长制办公室不另刻印章,由浙江省水利厅代章对外行文,原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印章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省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9月1日
一图读懂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政策东风劲吹,幸福河湖建设中的数字化机遇洞察
人民日报刊文:“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重要论断的理论创新和实践伟力
实录 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有关情况
“十五五”阶段可能会有哪些智慧水利业务
流域综合治理时代,正式开始了!中央释放明确信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
《浙江省河湖长制与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治水机制工作指引(试行)》正式印发
图片
7图中国七大流域和河道
水利天下!未来十年是水利的天下!
海河流域“十五五”水安全保障关键问题及思路对策
“超长期”“地方专项”“中央预算内”“发展资金”水利领域该如何申请四种类型,如何进行组合申报,详细解读分析
“农村污水“治了没?治得起吗?”——一场关于“建与运”的思考
什么是河湖生态流量?
一图读懂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政策东风劲吹,幸福河湖建设中的数字化机遇洞察
感谢您的支持~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