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河湖长制
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重庆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
江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系统全面部署,要求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体制机制。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制度创新,责无旁贷地肩负着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重大时代使命。
重庆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重庆市深入落实“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颁布实施《重庆市河长制条例》,印发《重庆市河长制工作规定》,出台《重庆市强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党内民主生活会河长述职、区县双总河长履职公示、河长工作交接等制度,构建起“1(地方性法规)﹢2(党内规范性文件)﹢N(配套制度)”制度体系;聚焦河湖管理保护薄弱环节,连续6年发布市级总河长令,开展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等专项行动,系统精准整治河湖顽疾;建成市级统建、四级共用的“智慧河长”系统平台,初步实现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510条河流水质异常、河道“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风险智能识别、快速预警、闭环处置;与四川省共同组建全国首个跨省市河长制联合推进办公室并实体化运作,建立联合巡河、联合会商、联合治理等合作机制,共管共治81条川渝跨界河流,推动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连续7年保持Ⅱ类、规模性非法采砂基本绝迹,全市河湖面貌发生全局性、历史性变化。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重庆将一体学习、一体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深化河湖长制效能变革,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聚力打造超大城市河湖治理现代化标志性成果,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重庆将全面强化河长履职,健全河长组织体系,完善河长年度考核、河长述职、追责问责等机制,建立河长履职成效指数并季度亮晒,全量化、清单化、规范化推动河长履职担当。全域建设幸福河湖,深入实施幸福河湖建设“百千行动”,巩固提升临江河、桃花溪全国幸福河湖建设成效,推动全市到2027年建成100条、2035年建成1000条以上具有区域特点、流域特色、重庆辨识度的幸福河湖。全景重塑数智管河,紧扣服务河长、管理河湖“两大主线”,围绕解决河湖监管难、问题发现难、协同处置难、闭环评价难“四大难题”,构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保护等七个多跨业务场景,打造河湖风险预警、决策联动处置、管河治河评价、能力复盘提升等四大业务功能,建设“河长管河治河”综合场景,推动河湖治理能级实现由点到链、由链及面的整体跃升。全民推进协同共治,深化“河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党建﹢河长制”工作机制,强化民间河长、社会监督员作用,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向中小河流延伸、向农村基层延展、向全民参与拓展。迭代推进川渝跨界河流联防联控“一张单”、管河治河“一件事”、河湖故事“一本纪”、智慧管河“一张图”,打造跨省界河流联防联控样板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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