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河湖长制研究院
为更好适应国家推行河长制的新要求,加强产学研合作和促进学科发展,经过江苏省河湖长制办公室与河海大学友好协商和精心筹备,2021年2月,江苏省河长制工作办公室与河海大学联合发文,成立江苏省河湖长制研究院,旨在为江苏河湖长制和幸福河湖的推行提供科学研究、技术指导、人才培训和专家咨询等方面的业务支持和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26年1月30日修订)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26年1月3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五次修正[详情]
关于征集河湖保护与治理暨幸福河湖建设先进技术产品和优秀成果的通知
为进一步扩大各成员单位在河湖保护治理与幸福河湖建设领域的影响力,广泛宣传联盟企业的贡献,集中宣传展示各成员单位河湖治理领域的先进适用技术与经验及优秀示范成果,充分发挥联盟资源共享与服务赋能作用,发挥河长云智库平台及相关会议论坛的成果转化与传播效能,现面向各成员单位征集相关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详情]
江苏省河湖长制研究院赴武进水利局进行调研交流
2024年4月2日下午,江苏省河湖长制研究院副院长鞠茂森教授带领河湖长制研究院武进分院、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湖泊健康与生态修复研发中心相关人员,前往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进行调研交流。水利局周文彬局长、何晓萍副局长及河长办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交流会。[详情]
雨水排水口出流污染治理探索
当前,行业正经历从“重建设”向“建管并重”的历史性转型。在这场关乎城市水生态与韧性的变革中,“海绵城市监测”与“城镇排水系统提质增效”成为了破局的关键。本文将层层剖析雨水排水口出流污染的真相,探寻城市水体“长制久清”的科学治理之道。[详情]
小微水体是什么?怎么治?
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参加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详情]
加压控藻:物理治水新范式,让蓝藻“沉”下去,让水体“清”上来
每到高温季节,湖泊、水库极易暴发蓝藻水华,不仅破坏水生态景观,还威胁饮用水安全。传统打捞、药剂除藻要么效率低、要么有二次污染风险。加压控藻作为一项纯物理、高效率、生态友好的前沿技术,已成为蓝藻应急处置与常态化防控的主流方案,正在全国重点流域规模化应用。[详情]
流域生态补偿:规范、方式+5个实操案例
水是生命之源,流域是生态之脉。但长期以来,“上游保护、下游受益,上游受损、下游无感”的困境,一直制约着流域生态保护的长效发展。 为破解这一难题,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应运而生——简单说,就是让“保护者有收益、污染者付代价”,通过制度化、多元化的方式,平衡流域上下游的利益关系,推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详情]
绿水青山处处景,看南京河湖美丽“蝶变”
秀水蜿蜒串珠成链河清岸绿鹭鸟翔集……城在水中,人在画中一条条河串联起一座城的浪漫一方好山水,满眼皆生态。美丽河湖是美丽中国在水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近年来,南京持续加强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和生态治理,河湖水质持续向好,河湖颜值不断提升。让我们走进南京这些河湖,看看他们的逆袭变化吧! [详情]
治水有方 湖南开展提升河湖管理能力行动
两个多月来,一场提升河湖管理能力的行动,正在潇湘大地火热开展。5月29日,湖南省委书记沈晓明,省委副书记、省长毛伟明共同签署第9号省总河长令,部署开展进一步提升河湖管理能力行动,着力推动河湖治理管理能力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一令即出,全省行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