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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各级河长责任维护河流生态健康

2020-11-24 1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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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压实各级河长责任维护河流生态健康江苏省海安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海安市水利局副局长章本林海安市为江苏省南通市代管的县级市,地处长江三角洲的北翼,东临黄海,南望长江,河道成网,是苏中水陆交通要冲。现有等级河道1498条,其中一级河道7条约196公里,二级河道19条约302公里,三级河道346条约1566公里,四级河道845条

 压实各级河长责任维护河流生态健康


江苏省海安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海安市水利局副局长

章本林


海安市为江苏省南通市代管的县级市,地处长江三角洲的北翼,东临黄海,南望长江,河道成网,是苏中水陆交通要冲。现有等级河道1498条,其中一级河道7条约196公里,二级河道19条约302公里,三级河道346条约1566公里,四级河道845条约1668公里,全市总面积1180平方公里,水域面积占全市总面积近10%。总人口94万,下辖15个区镇街道,含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省级高新区,1个省级商贸物流园,1个老坝港滨海新区,以及新组建7条街道。海安是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市、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县市、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县市。是有名的“紫菜之乡”“河豚之乡”“茧丝绸之乡”“教育之乡”“建筑之乡”和“生态之乡”。


一、海安市河长制建立情况


海安市着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的精神,围绕维护河道健康生命这一目标,抓住党政领导河长负责制这个关键,突出以水问题为导向这个根本,全力打造河长制工作升级版、全覆盖的河长体系。


2012年9月11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意见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的指示,全面提升水环境水质量,海安市结合自身河道长效管理实际情况,对全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提出了四点实施意见:明确实施河道管理“河长制”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加强河道管理“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落实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要求;强化河道管理“河长制”考核。


在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新年献词中特别指出“每一条河流要有河长了”,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5条和《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河长制后,海安市按照新要求建立了海安市河长制工作领导组和河长制办公室。2013年,海安市制订了以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为组长,水利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资源规划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城管局、文广旅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河道管护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一龙管水,多龙参与,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新治水格局,组建海安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办公室,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五位一体”的要求,对全市河道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进行总体指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水利直管、公司保洁、镇村联动”的保洁机制。


在全市等级河道管理上,实行属地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政府领导担任市级河道河长,各镇各村主要负责人担任镇、村级河道河长,实行分级负责管理,将“河长制”做到全覆盖。公安、财政、教育、卫健等20个市政府组成部门皆为市级河长联系部门,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市级河长的河长助理。目前,海安市河长办有公务员编制3人,政府购买劳务4人,从区镇借调4人,以及主任、副主任等共17人,市河长办主任由海安市副总河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市河长制办公室全体人员分为三个科室,职责分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提高了工作效率。现有办公室、会议室5间,巡逻艇一艘,公务汽车一辆,以便河长制工作的协调、督查、指导、考核、宣传、培训。不断践行“公正、廉洁、创新、争先”河长办的工作精神。


二、海安市河长履职尽职情况


(一)强化河长制工作体系,推动镇村河长履职尽责


坚持以河长制为引领,进一步压实各级河长责任,积极凝聚多方合力治水。


一是健全组织网络。目前海安市有市级河长20人、市委市政府全体负责人、市人大市政协主要负责人皆每人一条重要河道,镇级河长175人、村级河长349人,覆盖各级河道及近万个沟塘。3114个高标准不锈钢河长公示牌全部设置更新到位,强化市、镇、村三级河长履职的责任公示、任务分解。全国创新将镇村两级河长照片上公示牌,并将镇村两级河长的手机号码公布在公示牌上,便于群众联系,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此做法受到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好评,262名社会监督员和志愿者开展监督工作常态化。


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市政府分别与各镇和各联系部门、各区镇与各村签订河长制工作目标责任状,进一步强化各级河长和各部门职责。各级河长按照“市级河长两月巡查一次,镇级河长APP巡河每月巡查不少于一次”的巡查机制,有序开展认河、巡河、治河、护河工作。2020年以来,组织河长制联席会议5次,全市市级河长巡河421次,召开推进会235场次,交办问题121个,解决河道问题107条,镇级河长巡河7191次,解决问题13696个。


三是完善配套制度。相继出台了《河道“三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19条重要河道及支流污染点源摸排整治专项行动》《海安市河长制工作考核细则》等文件。制定了河长工作督查、考核问责等系列配套制度。统一印发河长工作手册、河长履职范围、河长巡河指南等材料,指导和规范河长制工作。7条省管一级河道、11条省管二级河道“一河一策”以及全市“一地一策”方案已全部编制完成,并组织实施。


四是细化分解任务。市河长办根据“一河一策”要求,对7条一级河道、20条二级河道以及263条三级河道逐河细化分解五张清单和两张表格,同时对7条省管一级河道2020年整治任务进一步细化,以文件和河长交办单、河长办交办单等形式发放到各区镇及市河长联系部门。对清单任务,实行销号式管理,节点式推进,对新发生的违建违占及时查处到位。对各区镇、各联系部门的河长制工作不力的河长进行约谈。


五是建立了市级河长联系部门工作制度。各市级河长联系部门主动履职,积极支持和配合河长制工作。组织和协助市级河长开展巡查调研,市级河长巡河、治河会议皆由市级河长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开展部门巡查调研、协调解决河道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交办巡河发现的问题,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推进“一河一策”、一二级河道整治任务落实。


六是强化督查考核机制。出台《海安市2020年河长制工作意见》《海安市2020年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将农村河道疏浚整治、黑臭河道治理、河道“两违三乱”专项整治等工作列入重点,将河长制工作列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和区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镇、部门的年度目标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挂钩。市绩效考核拿出百分中的2.5分对各区镇和各河长联系部门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相当于每年每个机关干部750元奖金,同时列入生态文明建设杯中评比,市政府年初对上年度河长制工作好的集体和个人分别给予表彰。严格实行河长制工作及时通报制度,利用河长制半月报及时通报各部门、各镇河长制和河长的工作动态、月度各镇和各部门河长制工作考核排名、骨干河道污染点源销号进度、河长交办工作的完成等情况,对河长制工作滞后的,及时进行提醒、约谈。


(二)河长牵头、标本兼治,不断提升水体质量


一是狠抓水体治理。市镇村三级河长持续推进水系连通和河道清淤整治,不断提升水体质量和自净能力。城区积极推进区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推进栟茶河、北凌河等重点河道整治工程,农村区域全面开展河道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020年疏浚整治县级河道4条长20.4公里、镇级河道4条长13.8公里、村级河道91条长65.54公里,疏浚土方104万方,拆坝建桥(涵)192座。在全面清淤的基础上着重强化国、省、市考核断面、备用水源地保护上游2公里,下游1公里和合并老集镇区河道淤泥监测清理。全市清理河坡垃圾84吨,清理林下种植4万平方米,清淤土方285.72万方;拆除网具61处,拆除面积1576平方米;拆除违章建筑125处,拆除面积4528平方米,放养鱼苗357万尾。坚持推行一、二级及三级通航河道“市场化运作、机械化保洁”,三、四级不通航河道及沟塘“以河养河、生态保洁”机制。


二是积极实施生态补水。根据南通市河长办的指导精神和海安市总河长要求,海安市编制了《海安北凌河生态补水方案》,2018年5月12日起试行从通榆河生态补水入北凌河,每天24小时补水,加快水体置换和生态修复,不断改善北凌河水环境质量。市区中心还利用城市防洪工程设施进行生态畅水活水工程,使海安市内水更美了。


三是加强岸边治理。强化空间管控,组织编制了骨干河道蓝线规划、河道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实施骨干河道管理范围划界项目,为进一步加强海安市河道管理与保护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了“三乱”“两违”专项整治,坚决消存量,杜绝增量。共整治乱占116处,乱建14处,乱排10处。清理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违章建筑213处。加强河坡绿化,2019年已完成省管6条一级河道绿化近13000亩。2020年二、三级河道绿化计划8000亩。以样本河道、生态河道创建为基础,打造好开发区立公河、春风河、立公河,新通扬运河(高新段区、曲塘镇段)、通扬运河连片生态河道示范片的景观。


四是狠抓排污口整治。全市共摸排出入河排污口641个,2018年4月,根据总河长的工作要求,各入河排污口实行定点定位,一口一策,一口一标牌。海安市将责任压实到各级河长及联系部门、街道、村干部。通过关闭一批、整改一批、提升一批,目前全市已累计整治入河排污口591个,整治占比92.2%。预计于2020年12月前,其他河道入河排污口全部整治到位。


五是突出源头治理。大力推进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落实“十个必接”,建设城镇污水管网85公里,完成城区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58个;计划完成南莫、白甸、老坝港3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生态湿地面积共计约20.27万平方米,进一步削减氮、磷等污染物;建设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已完成8个,12个在建,13个准备招标,实现全市行政村村部所在地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市积极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和综合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以消除旧厕和敞口粪坑为重点,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80%;2019年以来,全市19条重要河道及其329条支流共排查出5757个污染点源(不含沿线村居民直排问题),目前已整治完成5681处,整改率为98.6%,销号数达5587处,销号率为97%。全市19条重要河道及支流污染点源再摸排共计48个,已整治完成48个。2020年全市治水思路是由市管骨干河道向毛细血管延伸,而毛细血管水质制约的瓶颈是黑臭水体。根据(通河长办[2020]6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摸排镇级农村黑臭水体,共计143条黑臭水体,已整治完成116条。


(三)创新开展镇村级河长述职工作,全面落实各级责任


为及时掌握面上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切实增强镇和市级联系部门推进河长制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在2018年将全市镇村两级河长照片和手机号都上河长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和咨询的基础上,市河长办决定将每月28日确定为“镇村级河长述职日”,进一步落实镇村级河长工作职责。


1.注重抽取对象均衡性。根据各镇面积、河道等因素,确定开发区、高新区每月述职镇级干部不少于2名,其他镇不少于1名;对当月河长交办督办工作完成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点名镇村级河长直接述职。


2.注重述职内容针对性。要求各述职镇级河长围绕年度以及阶段性河长制工作重点,认真梳理、总结本人开展“三乱”整治、“两违”整治、重要河道及其支流污染源排查整治等方面的进度、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


3.注重明察暗访时效性。工作日期间市河长制办每天组织人员对各镇开展河长制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拍照摄像存档,在镇级河长述职日期间进行通报,有效促进了问题的及时解决。


4.注重考核评分公平性。述职日评委由河长办负责人、市纪监委、市攻坚办、抽签市人大代表2人以及所抽河长河道的联系部门分管负责人等组成,根据评分办法进行独立评分,评委打满分的无效,打相同分的无效,打分结果不签名的无效。结合暗访督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排名,并及时公示各河长述职得分。“镇村两级河长述职日活动”在市镇村三级河长中引起了强烈震动,述职河长既害怕又高兴,害怕做的不好述职得分低了影响本镇河长制工作在全市的考核排名,高兴的是通过镇级河长每月的述职,学听到别的河长好的做法,改进自己不对的方法,加速提高镇级河长履职尽责的能力,有效促进了河长制工作的开展,压实了河长工作责任。


三、海安市河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努力方向


2015年,海安市在省骨干河道考核中,河道考核优秀排名南通市第一,在苏中苏北排名第一,全省先进。在全省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工作考评中排在第一方阵。2016年12月28日,人民日报中国经济周刊发表了题为《江苏海安:河长制让水清岸绿》的文章,对海安的河道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和表扬;《中国环境报》《中国水利报》《新华日报》《江苏环境》《江苏水利》等多家媒体多次发表专题刊文对海安“以河养河”生态保洁的做法予以了介绍和肯定,其中,《创新交界河道长效管护工作模式》作为工作交流在《江苏水利》上发表和推广。


南通市委、市政府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现场会在海安市成功召开。江苏省南水北调办公室组织全省地级市、市和水利枢纽负责人专家近60人来海安市调研河道长效管护做法。省委原常委副省长徐鸣来视察工作,并予以表扬;省水利厅原厅长李亚平视察东线南水北调线路并肯定河道管护效果;原省政府参事刘立仁在新华日报撰文推荐海安河道保洁的新做法;《求是》杂志2017年第8期封底图片为“河长制”促进水清岸美民富,高度肯定海安的河长制工作;2017年9月10日,水利部办公厅巡视员陈茂山率督察组来江苏开展第二次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海安作为省政府推荐全省唯一的县级代表接受考核。督查组认为海安市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严格按照全省“河长制”工作要求,从方案出台、“河长制”建立、河长办设立到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均体现出海安“河长制”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是扎实、务实的,有创新、有突破、有亮点的;2017年12月11日《人民日报》第2版图片介绍:江苏省海安市城东镇洋蛮河村河道清理工正在整治河道,肯定海安河道整治力度大,效果明显;2017年12月22日《中国水利报》刊登了《河长制,江苏杨帆再起航》的文章,重点介绍了海安河长制工作好的做法,特别是“以河养河、生态保洁”工作和县市区交界河道河长制协调方法以及民间河长的做法在全国可推广可复制;2018年,海安市总河长市委书记顾国标撰写的《努力建设水美景美“幸福之城”》在《中国水利报》发表;市河长办主任、副市长丁兴育三次代表海安市政府,在全省河长制工作培训班上介绍海安河长河长制工作做法;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代表江苏省河长办在2018年河北省市、县两级河长培训班和2019年在大同市河长制工作培训班上介绍海安的河长制创新工作获好评;2019年,海安市河长办被江苏省和南通市河长办推荐为全国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海安市省管骨干河道管护工作连续6年被评为省优秀等次,省“以奖代补”资金每年比周边县市区皆多上百万。


近年来,共有36家外县市党政代表团、专家组先后来我市参观学习河长制工作经验,他们均认为海安“河长制”工作无论是方案出台、工作网络建立,还是各项规章制度制定,都具有鲜明的“海安特色”,举措扎实、亮点频频、成效显著;全市河道水质清除劣Ⅴ类,2019年省考、市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均达66.7%,实现历史性突破获批省节水型社会达标市。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苏政办发〔2020〕40号),海安市河长制工作受到表彰(全省仅4个地级市、6个县市区获得河长制工作表彰,海安市为南通唯一)。


但是,海安市的河长制工作与先进地区、兄弟市县相比仍有很大不足和和提升的空间,特别是水质、水生态、水环境仍有很多工作和文章可做,生态河道样本建设还有待提升,海安市决心不骄不躁,用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开拓创新,一着不让,解放思想,抓好河长制工作,为河长履职,河长尽责,河水变清,河道更美做出应有的努力,用实际行动践行习总书记的每条河都有河长,都有责任人的号召要求,真正做到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

关键词: 各级河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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