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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绘幸福河湖美丽新画卷——访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司长、部河长办主任陈大勇

2023-06-21 1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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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0个水利部遴选项目先后实施,1000多条河湖开展创建实践,全国掀起幸福河湖建设热潮 问:幸福河湖建设已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重点是什么? 答: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幸福河湖建设,李国英部长多次部署,高位推动幸福河湖建设。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试点先行,典型引路。

  40个水利部遴选项目先后实施,1000多条河湖开展创建实践,全国掀起幸福河湖建设热潮


  问:幸福河湖建设已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重点是什么?


  答: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幸福河湖建设,李国英部长多次部署,高位推动幸福河湖建设。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试点先行,典型引路。2019年,水利部在全国遴选18个河湖,打造示范河湖;2022年,在全国遴选6河1湖,实施幸福河湖项目建设。今年,在全国15个省份遴选12条河流、3个湖泊开展幸福河湖项目建设。


  流域层面,共同推动。淮河水利委员会与皖苏鲁三省河长办共同选定43条河湖开展淮河流域幸福河湖建设;长江、珠江、海河等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对建设幸福河湖作出重要部署。


  地方实践,加快探索。全国各地掀起建设热潮,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20多个省份已经部署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对1000多条河湖开展幸福河湖建设。


  下一步,河湖管理司将出台幸福河湖建设成效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成效评估,检验幸福河湖建设成效,为各地科学有效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提供参考和依据。


  河湖管理司赴7省了解幸福河湖建设及成效评估的最新进展,总结经验


  问:调查研究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围绕幸福河湖建设,河湖管理司开展了哪些调研?


  答:李国英部长在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要求“建立健全幸福河湖建设成效评估指标体系”。朱程清副部长主持召开部长专题办公会议,要求开展调研、尽快完善幸福河湖建设成效评估指标体系。


  河湖管理司认真贯彻落实部领导要求,于4月12日—21日,组织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组成调研组,赴河北、黑龙江、浙江、福建、湖南、四川、甘肃等7省,就幸福河湖建设及成效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座谈研讨,并赴有关县区实地调研。


  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各地把建设幸福河湖作为新阶段河湖保护治理管理的重点任务,以河湖长制为抓手,研究出台指导意见、建设指南、评价标准等,积极推动相关工作。


  在幸福河湖评价或认定指标体系方面,调研的7省中有3省已出台相关文件,3省准备出台。从内容上看,各地评价指标都包含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等方面内容;从指标数量上看,各省差异较大;从计算方法上看,大都采用了《中国河湖幸福指数报告2020》等水利部已发布的相关标准规范中类似指标的计算方法。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全国幸福河湖建设尚处于探索阶段,各地对幸福河湖的内涵要义、评价标准缺乏统一的认识,有必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示范带动、突出特色的指标体系,用于评价幸福河湖建设成效,指导、规范、引领全国幸福河湖建设。


  人民至上、守正创新、问题导向和系统治理是幸福河湖建设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


  问:全国幸福河湖建设正如火如荼开展。请您谈谈各地开展幸福河湖建设时,应把握哪些共性原则?


  答:从河长制湖长制的政治性、历史性、实用性、科学性等方面考量,各地要坚持人民至上、守正创新、问题导向和系统治理4项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迫切需要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心怀“国之大者”,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意愿,保障人人平等享用河湖公共产品,将幸福河湖建设成为人民共享的亲水空间,提高人民幸福指数。


  坚持“守正创新”,建设水利基础过硬、展现形式新颖的幸福河湖。守正,就是要以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河湖长制六大任务作为幸福河湖建设的核心内容,建设水利基础过硬的幸福河湖。创新,就是要在严格遵守河湖管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建设亲水、文化、体育等惠民设施,提升项目建管水平,打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幸福河湖。


  坚持“问题导向”,在建设幸福河湖过程中破解河湖治理难题。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力举措。在幸福河湖建设过程中,要发挥好河湖长制作用,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一河(湖)一策”,统筹各相关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因地制宜解决河湖治理管护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坚持“系统治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幸福河湖。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立足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深化实化流域区域统筹协调,坚持集中“治乱”、系统“治病”、科学“治根”一体推进,将越来越多的河湖打造成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要统筹推进河湖治理、民生保障、经济发展,让幸福河湖建设融入群众生活和城市发展,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幸福河湖内涵的6个关键词: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发展


  问:什么样的河湖可以达到“幸福”的标准?如何更好发挥河湖长制在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中的作用,实现增强群众幸福感的目标?


  答:综合学术研究与地方实践,我们认为,幸福河湖的内涵可以概括为6个关键词: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发展。


  一是安澜,要把防洪保安全作为幸福河湖的首要指标,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二是生态,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三是宜居,要以山清水秀为底色,坚持流域协同、水岸共治,打造绿色生态、布局合理、舒适便捷、百姓乐享的河湖水域岸线空间。四是智慧,要充分利用新技术、新理念,开展新实践,提升河湖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五是文化,要以水为载体,挖掘水文化资源,弘扬历史文化,打造有文化气息的幸福河湖。六是发展,要将幸福河湖建设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发展密切结合,推动生态空间合理布局和产业、城市、人口合理规划,带动产业绿色升级。


  河湖长制要在强化政府管理和拓宽群众参与途径两方面发挥作用。要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压实各级责任,做好跨部门统筹,加强涉水法治建设,强化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构建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河畅、水清、岸绿、景美;要及时挖掘提炼、总结推广幸福河湖建设典型经验,利用融媒体渠道宣传幸福河湖建设取得的成效。要坚持开门治河、民主决策,拓宽群众参与治水的途径,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积极培育“企业河长”“乡贤河长”“巾帼河长”“河小青”等民间力量,调动公众参与治水护河的积极性、主动性,让群众在“共治”中“共享”幸福河湖建设成果。


  水利部即将出台成效评估指标体系,包括4项必备条件和18项评估指标


  问:建立健全幸福河湖建设成效评估指标体系是今年河湖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如何更科学地评价幸福河湖建设成效?


  答:2022年下半年以来,河湖管理司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开展实地调研,组织中国水科院、水利部河湖中心等技术支撑单位、相关领域专家研究制定幸福河湖评估指标体系,相关文件将于近期发布。


  在评估前提条件上,设置了河湖健康评价等级、监督检查重大问题处理、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建设、公众满意度等4个方面前置条件,也可以说是幸福河湖的基本要求和必备条件。


  在评估内容上,从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和发展等6个方面设置评估指标18项,其中15项为必选的通用指标,3项为非必选的差异化指标。通用指标包括防洪达标率、洪涝灾害减损率、岸线自然状况等。差异化指标由评价部门根据河湖实际情况确定,包括排涝达标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供水保障程度。综合得分达到一定分值方能通过。


  在程序上,幸福河湖评价按照先由省级水行政部门组织自评,再由河湖管理司组织复核的程序进行。


202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我们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落实水利部党组对幸福河湖建设的重要部署,牢记殷殷嘱托,创新实践探索,描绘幸福河湖美丽新画卷,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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