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法学、水利法制政策
可参与河湖长制相关课程培训、项目研究和咨询等
主持.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高淳区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创新研究》、《河长制视阈下生态河湖执法创新的规范研究——基于江苏省的实证考察》等项目,参与全国河湖长制评估,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水利战略与管理研究——相关行业强监管的思路和主要举措》、《河湖监管制度框架研究》、《新时代节水优先法治保障研究》、江苏省水利厅《生态河湖保护联合执法机制研究》等项目研究。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对河长制湖长制下推进江苏生态环保执法机制改革的思考”“河长制在跨区域水资源治理中的运行困境与优化”“论水行政强制制度的规范及改进——以行政强制法的实施为视角”等与河长制相关的学术论文十余篇。参与主编和编写《河湖长制执法监管》《长江保护与绿色发展研究系列(法治卷)》《我国节水立法研究》《绍兴市河(湖)长制培训课程编写与制作》(第一期)等专著与培训教材。
河长制湖长制政策机制
1988.09-1992.06 南京师范大学外文系英国语言文学专业大学学习 1992.09-1994.07 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大学学习 1994.07-至今 河海大学法学院教师(副教授) 2003.02-2003.06 北京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2013.11-2014.11 美国Fordham大学访问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