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联合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印发实施。《规范》是在示范区治水理水经验的基础上,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联合河湖长制度的经验做法系统集成,不仅为持续夯实示范区生态环境基底提供强有力制度保障,而且对长三角乃至全国建立健全跨界联合河湖长制都具有示范引领效应。
《规范》共44条内容,重点明确了示范区联合河湖长制工作内容和要求,分类细化了示范区内各级联合河湖长具体工作职责和任务,详细规范了各级联合河湖长的履职重点和履职方式,创新建立了联合巡河、联合管护、联合监测、联合执法、联合治理“五大机制”。《规范》的出台将有力推动和保障示范区联合河湖长制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运行,有力支撑示范区全域47个跨界水体水质持续改善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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